台北市警察局長最終人選,不是市長蔣萬安屬意的方仰寧,蔣萬安今(31)天在議會上,怒嗆內政部「有溝沒有通」,而被問到是否會出席李西河的就任典禮?蔣萬安說,如果時間安排確定,為了台北市整體治安跟警政業務推動,「我會(出席)」。

蔣萬安31日赴市議會進行市政總質詢時,被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賢蔚詢問,「從昨天到今天,很多媒體都認為你非常不開心、不高興,認為被中央擺了一道」,蔣萬安回應「你覺得我看起來有不開心嗎?」並還原週一內政部確實有來溝通,給他警察局長推薦人選名單,也同意由他做最後決定。

陳賢蔚追問,那你對於李西河擔任警察局長滿意嗎?蔣萬安回答,我不認識,但對於個別人選都不會有意見,但也強調,首都警察局長非常重要,因為必須將警政業務推動跟市政做完整銜接,因此代表民意的地方首長意見跟決定都非常重要,希望未來對於地方警察局長的人選,要建立制度化的機制,而不是像現在這樣「有溝沒有通」。

陳賢蔚回應,「你有你的心情,剛剛說你沒有不開心、對新任局長沒有不滿意」,但仍認為蔣萬安應該更重視儘快跟新局長碰見,針對台北市民期待解決的治安議題好好溝通、上工,維護市民安全。

輪到民進黨議員簡舒培時,也針對警察局長人選一事詢問蔣萬安,「溝通要如你意才叫溝通嗎?有溝通沒有如你意就叫擺道嗎?」

蔣萬安回應,當時雙方對於如何決定人選的方式,是有共識的,內政部提供推薦名單,他來做最後的圈選決定,但最後圈選的人選(內政部)卻又反悔,他直言,「你當時有承諾也有答應的事情,如果現在反悔,那未來在合作上面誰敢相信?」

簡舒培回擊,首都市長不是要糖的孩子,如果不如你意,就哭哭鬧鬧說人家擺到,這樣不好,而警察局局長也不是糖果,台北市治安也不是糖果,北市警察局長指派是內政部的職責,當然要在他們權責考量內選擇認為是最合適的,她認為「市長用擺道、認為是中央故意找地方麻煩,也不公道。」

蔣萬安不滿回擊,這不是結果的問題,而是「過程」,如果內政部只給一個人選,他沒話說,但給了兩個人選,而且確定讓他選一個,但選了之後又反悔,「請問議員你能接受嗎?如果定好的遊戲規則、決定好的方式、答應承諾的事情可以反悔,那未來很多合作事項,你答應的事情,我們敢相信嗎?」

簡舒培此時搬出《警察局人員人事條例》,指出警察職權的遴任權限,警監就是由內政部遴選報請行政院;警政、警佐職務是由內政部遴任或交由直轄市政府遴任,她強調,警察局長就是由內政部做遴選,「你(蔣萬安)現在卻說內政部最後核定時違背你的意思...」。

話還沒說完,蔣萬安插話再度強調,「那你就直接派,你不要給我兩個推薦人,然後讓我選一個。」簡舒培對此解釋,「溝通是兩個人選你都認為沒有問題,你比較屬意其中一個,你並不是不要哪一個,內政部最後做出的決定是這兩個人裡面,你都沒有反對,我就選另一個,有違背職責嗎?」

蔣萬安仍不滿重申,當時溝通是讓自己決定最後人選,「如果要直接派,或是像你(簡舒培)講的選一個屬意的、你可以最後推翻,那要先講。」但簡舒培也再度重申,《警察局人員人事條例》規範警察局長並非由市長決定。

接著,簡舒培也問蔣萬安,李西河就任是否會去參加典禮?蔣萬安表示,如果時間安排確定,為了台北市整體治安跟警政業務推動,「當然,任何一個人選都希望讓他全面推動警政業務,我會(出席就任典禮)。」

責任編輯/陳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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