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政部今(31)天發出宣布,6月15日起,對原產於台灣的潤滑油基礎油等134個稅目進口產品,中止適用《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協定稅率,依現行相關規定執行。
中國方面表示,台灣單方面對中國產品出口採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違反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規定,2023年12月21日,中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發布公告,中止《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部分產品關稅減讓,但台灣仍未採取任何有效措施取消對中國的貿易限制。
因此中國再出招,進一步中止《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部分產品關稅減讓,根據公告附件,被中止適用ECFA的台灣商品包括:潤滑油基礎油、液體石蠟和重質液體石蠟、異丙醇、正丁醇等134項產品。
責任編輯/林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