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女大生打點滴後癱瘓,澎湖三總確定賠償1551萬元。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19歲女大生打點滴後癱瘓,澎湖三總確定賠償1551萬元。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女大生因醫療疏失,打點滴後終身癱瘓,獲賠新台幣1551萬元;事發在2008年,當時19歲的汪姓女大生,因感冒到三軍總醫院澎湖分院就醫,被診斷為急性腎炎住院,但打點滴後出現血壓降低、癲癇、休克甚至昏迷,之後因缺氧性病變癱瘓,無法自理生活。

纏訟過程中,醫護人員及院方一度被認定沒有疏失,改判免賠,經過上訴,最高法院第3度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認為,周姓醫師跟鮑姓護理師,的確有醫療疏失,判決院方應跟周男、鮑女連帶賠償1551萬元,全案確定。

澎湖/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網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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