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1)天社群網站流傳,準副總統蕭美琴要求將奉調回台的海運自用物品免查驗通關,其中包含23瓶酒。今(22)天財政部長莊翠雲在立法院備詢時回應,蕭美琴申請自用酒品通關符合規定,並沒有特權。資深媒體人黃暐瀚也認為,網傳蕭美琴帶私酒回台準備「私賣」,他覺得一聽就覺得怪,價值三萬多拿回台灣大概只是喝掉,「一個副總統當選人拿去賣,可能嗎?」
蕭美琴返台申請自用酒通關 財政部長:符合規定沒有特權
針對蕭美琴要求關務署免私酒查驗的謠傳,今天財政部長莊翠雲在立法院受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質詢時回應,政府派駐到國外人員,攜帶的自用物品,通關有相關辦法規定,所有駐外人員都循此程序,蕭美琴申請自用酒品通關,符合相關規定,並沒有特權。
黃暐瀚在臉書發文表示,昨天網傳蕭美琴帶私酒回台,形同「私菸2.0」的新聞出來的時候,他第一時間想知道的就是「規定是如何」?黃暐瀚指出,根據「政府派駐國外人員任滿調回攜帶自用物品辦法」,駐外人員回台可以將自用物品帶回。爆料者提供「清單」指控蕭美琴「企圖」帶回23瓶酒,價值36000元,可能準備「私賣」,情節離奇,他一聽就覺得怪。
黃暐瀚認為,23瓶酒價值3萬多,拿回台灣大概也只是喝掉、宴會用或餽贈親友,一個副總統當選人不太可能拿去賣。如果說運回整貨櫃,幾百箱上千萬,說拿去賣就覺得不意外,但指控蕭美琴把3萬多的酒拿回台灣賣,就難怪府方高層跟外交部初步懷疑這是「認知作戰」。有過先前「私菸案」的經驗,對於指控存有懷疑是對的。但懷疑之後得冷靜的思考、爬梳證據、釐清規定,再得到自己的答案。
黃暐瀚指出,有關蕭美琴案,財政部跟外交部都對外說明,駐外人員按照規定回國辦理自用物品運回,蕭美琴的酒品提供了清單,外交部出公文請求「免查驗」,不是「免稅」,該繳的稅,還是要繳,一切照規矩來。
責任編輯/林廷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