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鼓山區某社區大樓1樓共有3戶住家,平時因為不會使用電梯,所以管理費減半,但其他住戶認為,他們雖然沒搭電梯,卻享有大樓公設及保全服務,決議取消優惠,導致1樓住戶不滿怒控多數暴力,雙方對簿公堂,最後法官判1樓住戶敗訴,仍可上訴。

砍管理費優惠沒協調 1F住戶氣轟:霸王硬上弓

住在社區大樓1樓的藍先生,鮮少搭電梯,入住至今17年,原本管理費優惠減半,現在卻被取消了,「總共123戶,我們1樓只有3戶,投票怎麼可能贏得過120人的投票數呢?所以我們就被強行調漲了百分之百的管理費!」

原本管理費一坪55元,藍先生住1樓,所以減半,月繳1608元,但近期管理費調漲到每坪60元,區權會決議取消1樓住戶減半的優惠,變成他們要月繳3216元,引發1樓住戶不滿提告。藍先生說,「我們在乎的是沒有人來協調,管委會沒有人來跟我們1樓住戶協調,這件事直接霸王硬上弓,直接投票在區權會大會的時候做這個決議。」

同樣享有公設、保全 區權會取消「1F管理費優惠」

區權會認為,1樓3戶的住家雖然沒坐電梯,但一樣享有大樓公設和保全服務,才決議取消管理費優惠,1樓住戶提告撤銷區權會決議,但法官認為,區權會基於「公平原則」,決議並無不當調漲1樓住戶應繳管理費,因此判1樓住戶敗訴。

其他住戶說,可能可以減少一些,但是減半或許過多,因為他們車位可能在地下室,還是會用得到電梯。

藍先生說,當初買房時,建商有允諾1樓住戶管理費減半,也有簽約,卻遭法官判決敗訴,不排除繼續上訴,捍衛自身的權益。

高雄/王夢婷、蕭志遠 責任編輯/朱怡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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