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如適逢發薪日,勞動部呼籲雇主提前發放工資,讓員工歡喜過年。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春節期間如適逢發薪日,勞動部呼籲雇主提前發放工資,讓員工歡喜過年。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今年春節連假期間,適逢部分公司企業的發薪日,對此,勞動部呼籲雇主,盡量在假期前提前發放薪資,讓勞工可以歡喜過年。

勞動部說明,工資給付日是由勞雇雙方約定,為保障勞工受領工資之權益,避免雇主給付工資的日期過晚,勞動部已訂定「勞雇雙方約定工資給付日及工資給付指導原則」,規範工資給付日的合理範圍,並請地方政府依據期程表,輔導事業單位逐年向前調整工資給付日,以工資計算週期為每月1日至月底為例,僱用勞工人數如在25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至遲於次月10日給付。

勞動部再次提醒,工資給付日如遇假日,採金融機構轉帳給薪的事業單位,可提前辦理預約撥薪的作業,即使假日,仍可如期入帳;採現金方式給薪的事業單位,也希望基於疼惜勞工之心,提前發放薪資,如未能提前發放,至遲亦應於原約定的工資給付日給付,不得逕自延後給付。

勞動部說,雇主如有未依約發薪的情形,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以維權益。

責任編輯/朱怡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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