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中國商務部認定台灣構成貿易壁壘,中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今(21)日發布公告,表示台灣單方面對中國產品出口採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違反《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規定,因此中方決定中止ECFA部分產品關稅減讓,盼台灣採取有效措施,取消對中國的貿易限制。

中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指出,自2024年1月1日起,對原產於台灣的丙烯、對二甲苯等12項進口產品,中止適用ECFA協定稅率,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官方所提附件,相關產品包含丙烯、丁二烯、異戊二烯、鄰二甲苯、間二甲苯、對二甲苯、混合二甲苯異構體、十二烷基苯、氯仿(三氯甲烷)、氯乙烯、初級形狀的乙烯丙烯共聚物(乙丙橡膠)、其他初級形狀的烯烴聚合物。

中國中止適用ECFA關稅減讓產品清單。圖/中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供

責任編輯/吳苡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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