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道三號發生奪命電纜線車禍,台電外包商進行高空施工,不慎讓電纜線掉落到高速公路,導致1死4傷的悲劇,為防範類似事件重演,高公局要求未來只要台電鄰近國道施工,有可能影響主線設施或交通,一律納入申請範圍。
高公局說明,12月2日上午發生台電纜線垂落國道事件,經調查台電公司未經申請施工造成國道設施損壞及交通嚴重事故,高公局於12月5日依公路法處6萬元罰鍰。
高公局在6日、7日及13日與台電公司召開會議檢討要求提出精進施工風險管理及安全作為,並落實於未來申請及施工作業。
相關措施包含,在申請階段擴大範圍及強化作業安全,以往台電公司針對鄰近國道施工可視需要向高公局申請,未來只要台電鄰近國道施工,有可能影響主線設施或交通,一律納入申請範圍。
為確保國道安全及周延性,台電公司於施工申請時應一併提報對國道安全影響評估報告,並應由專家學者參與審查,以嚴謹審視施工計畫。
高公局除平時將相關設施納入巡查以防止未經核准施工外,在收到台電申請案件,即納入高公局平常巡查重點,包括必要交通維持的協助及督導。
高公局也要求台電公司訂定「輸電線路跨越高速公路施工申請作業程序」,供鄰近或跨越國道施工遵循,並做為加強內部管理依據。
施工階段會掌握施工程序及安全,施工過程應有即時影像監控機制,並提供高公局轄區分局相關人員檢視,以共同監控施工安全。
為避免台電公司未經申請即施工,要求台電公司在高壓電斷電前,應再確認有高公局施工許可及施工通報等,才能進行斷電作業,以增進高速公路行車安全。
維護階段則要求強化維護品質,台電公司應對跨越國道相關設施每年2次定期巡檢,以維護設施安全,須將巡檢成果送所屬上級機關同意,並知會高公局,以確保設施安全。
高公局強調,這次台電纜線施工事件,高公局要求台電公司應從施工源頭控管,以降低國道施工作業風險,各申請單位在國道範圍施工,皆須依高公局所要求的精進與改善作為辦理,以增進施工安全及維護用路人行車安全。
責任編輯/林湘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