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oo運動」帶動性平議題,國立臺灣大學日前通過準則,增訂指導教授對研究生,如果有性騷擾等不當行為,且經性平會決議事件成立時,研究生可「主動終止」指導關係,這也是全台第一所將這項規定條文明列的大學。

勇敢求助 台大通過性騷確定可換指導教授

近來性平議題備受關注,國立臺灣大學現在開出第一槍,增訂論文指導教授與研究生互動準則修正草案,未來指導教授如果對研究生有性騷擾等不當行為,且經性平會決議事件成立時,研究生可「主動終止」指導關係,這也是全台第一所將此規定條文明列的大學,把主導權還給學生。

台大研究生遇到性騷擾可主動終止教授指導關係。圖/台視新聞

國立臺灣大學研究生協會會長黃種賢指出,舊法只能申請協調會的開設,可是到底協調結果能不能如願結束,或是協調會的過程會不會造成二度傷害,這是當時對舊法的隱憂,等於說其中幾案就曾經發生過碩論重寫,而新法提案實際在教務會議的議程當下,其實整個會議的過程很順利,當下就是無異議通過。

保住論文!系所1個月內協調研究成果歸屬

如果學生提出終止與教授合作後,系所也會協調師生雙方簽署「雙方可共同發表原研究計畫成果」,或「原研究計畫成果發表權為其中一人所有」的協議書,因為過去若發生教授終止指導研究生時,研究成果幾乎都歸指導教授所有,但修法後學生真的敢主動提出嗎?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表示,會選擇解除指導關係,就算沒有想要打算公開,還是要為自己做最好的打算;另一名學生也說,在高壓的環境下持續跟一個騷擾你的教授合作,應該是一件不太舒服的事情,所以修法還滿不錯;也有學生指出,學校有處理管道的話,就會更敢去檢舉。

讓學生可化被動為主動,獲得制度上的保障,性平趨勢下,未來其他大學也可能跟進。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台北/鄭伊珊、許修銘 責任編輯/張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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