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6員警開「百張不實罰單」 遭記大過調職!
台中市有員警涉嫌違法開立不實罰單,台中地檢署19日約談了第三分局六名員警,以及汽車代辦業者及相關車主20多人,偵訊後有五名員警,分別以10到12萬元交保,另一名員警則是請回。警方表示,對於涉案人員除了記過也會調整服務單位,也強調員警和業者並無對價關係,純粹是友人請託協助。
上百舉發單有疑慮 主動報請政風單位調查
台中地檢署偵辦員警開立不實罰單,涉嫌公務員登載不實案件,漏夜約談第三分局六名涉案人員,另外還有汽車代辦業者及相關車主等20多人。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詹常輝表示,「許姓員警等五人諭知10萬元,至12萬元交保候傳。」
下午警方召開記者會表示,四年前有其他警察單位,曾爆發員警配合代辦業者違法開立不實罰單案件,於是主動稽查發現從109年到111年五月間,有6名同仁開立的上百張舉發單有類似疑慮,主動報請政風單位,通報地檢署偵查。
吊扣變吊銷! 警:純粹友人請託 並無對價關係
台中市第三分局長吳銘淵表示,「受外面友人的請託,順便協助一下,跟這個業者之間目前來看,檢察官認為沒有對價關係。」
吊扣變吊銷,修法前規定駕駛人若嚴重超速等狀況,會被吊扣車牌半年,有代辦者發現法規有漏洞,刻意讓車子無牌上路,再找警察開單,導致車牌遭吊銷,如此一來,不需要半年時間,只要繳交罰款就可重新領牌上路。非當事業者表示,「有的不肖業者會去尋求一些認識的警察,這也是一個法律漏洞。」
針對法規漏洞,目前已經修法只要車牌被吊扣,就一定要等處罰期間過後才能再上路,而六名涉案員警,雖然檢方表示依目前掌握的事證,沒有收賄情況,但警方依舊嚴懲不貸,將對涉案人員記過處分,同時也會調整服務單位。
台中/謝美玲、吳祥三 責任編輯/曾以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