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於13日公告修正申請聘僱家庭看護移工及中階人力相關法規。示意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勞動部於13日公告修正申請聘僱家庭看護移工及中階人力相關法規。示意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勞動部宣布,放寬3族群「家庭看護移工的申請門檻」,包括已經使用長照服務持續6個月以上、被診斷失智症CDR量表一分以上,以及呼吸器官重度障礙、和吞嚥機能中度障礙等身心障礙者,新增納入免經巴氏量表評估,就可以聘雇家庭看護工,從明(15)天開始上路,初估將新增約2萬名外籍看護。

另外,勞動部也簡化申請家庭看護工重新招募及聘僱中階技術家庭看護的流程,針對曾聘僱家庭看護移工、且被看護者為75歲以上長者,以及被看護者持有無註記有效期間身心障礙證明者等二類對象,免除反覆再到醫療機構評估失能的困擾。

勞動部簡化家庭看護移工申請並擴大免評。圖/勞動部提供

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陳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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