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公告「教保服務人員輔導與管教幼兒注意事項」,規定教保人員可以對4歲以上幼兒罰站,但每次不得超過10分鐘,每日累計不得超過20分鐘,就有教保人員表示,制定這些規定,對老師來說很不尊重,未來在教學現場,老師為了保護自己,恐怕只能更不管教孩子了。
罰站每次最多10分鐘 師無奈:上班隨身帶鬧鐘?
連假結束小朋友都回到校園,而近期教育部發出公告訂定及實施「教保服務人員輔導與管教幼兒注意事項」,其中在一般管教措施中,老師除了能適當口頭糾正外,如果要請4歲以上幼兒站立,進行思考反省或調整情緒,每次不得超過10分鐘,每日累計不得超過20分鐘。
新規發布後,民眾反應不一,有人說用這種溺愛的方式教育,小孩會越來越難教;但也有人認為,應該是完全不能罰站。
有幼教業者則無奈表示,以後請小朋友罰站前要先了解有沒有滿4歲,而且恐怕還要隨身帶鬧鐘。
罰站限10分鐘新規 幼教人員:缺乏教育本質
中華民國幼教聯合總會總會長廖文秀也直言,這項規定讓老師覺得非常不受尊敬,現場有很多多變的情況,並不是罰站就可以解決,現在用時間表訂定給老師,是一個沒有教育本質的條款。
家長、老師有各自立場,新規上路是否有執行上的困難,只有等時間給答案。
台北/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陳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