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產業園區屏東園區內明揚公司火災造成傷亡,經濟部指出,由於火災爆炸嚴重,不僅造成一廠災情,也造成二廠建物結構安全風險,一廠自事故發生後即停工,而考量勞工安全、避免職災再發生,也要求明揚公司二廠,包括三樓增建工程工地都從火災發生後停工,目前沒有復工時程表,相關職場環境必須重新檢視改善。
經濟部今(25)天透過新聞稿指出,科技產業園區屏東園區為新設園區,消防業務由地方政府管理,但經濟部加工處仍依照法規授權,負責執行相關建管及勞檢業務,因此考量火災爆炸後的職場安全,已要求明揚公司一廠、二廠及三樓增建工程工地必須停工,改善職場環境並經審查合格後才可復工,目前沒有時程表。
經濟部表示,王美花部長已指派主管的林全能次長與屏東縣府聯繫,建構聯繫平台,督促廠商善後與賠償工作。並且責成加工處,持續配合檢調單位及內政部災害事故調查會,透過火場及相關調查,讓事故成因早日呈現。
至於有媒體引用王美花部長備詢時,說明非危險物質廠區,經濟部再次說明,部長所指的是明揚公司所存放的化學物質,並非環境部依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所管理的列管項目,同一場質詢的後續,環境部也已明確說明;至於就消防法規而言,地方消防主管機關屏東縣政府則就存放超過最高上限部分開罰,兩者引用不同法規,不宜斷章取義。
責任編輯/曾以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