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明揚國際科技公司廠房爆炸起火,奪走9條人命,還有1人失聯。屏東縣長周春米今(25)日召開記者會,指出明揚有3項重大違規,已完成舉發程序,將從重開罰共240萬元罰鍰。
明揚爆炸案造成重大傷亡,屏東縣府查出3項違規,周春米指出,廠內存放公共危險物品,超過管制數量,依照申請規定及核准範圍,只能儲存100公斤的有機過氧化物,但依據相關事證,縣府判定明揚存放高達3000公斤,超過管制數量30倍,違反消防法第15條第2項,依第42條開罰,處最高罰鍰30萬元。
周春米接著指出,明揚進口、儲存、購入的有機過氧化物總共有3種,但當天消防人員抵達現場時,廠方僅提供一份安全資料表,縣府認定工廠管理權人並未完整提供廠區的化學品種類、數量、位置平面配置圖及搶救必要資訊,違反第21條之一第一款規定,依消防法第43-1規定,從重處罰管理權人60萬元罰鍰。
明揚3大違規,遭罰240萬元。圖/屏東縣府提供周春米進一步說明,事發當天下午5點10分左右,倉庫東南側就有警報器鳴動,5點17分員工群組就說有異常怪味,3分鐘後拍到白煙冒出,卻直到5點31分才報案,且工廠管理人並未指派專人至現場協助救災,違反第21條之一第二款規定,依消防法第43-1規定,從重處罰150萬元罰鍰。
明揚3大違規,遭罰240萬元。圖/屏東縣府提供周春米也強調,除了行政罰、刑法責任追究外,目前也由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屏東分會出具保證書,代替假扣押擔保金,協助家屬針對明揚公司財產完成保全扣押程序,也承諾縣府一定會陪伴受傷的勞工,向明揚爭取到應有的補償。
責任編輯/朱怡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