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打搶票黃牛,文創法在今年6月修法正式生效,日前警方也查獲台灣首宗AI搶票黃牛案!主嫌周姓男子是一名台大資工所畢業的高材生,曾任科技業工程師的他,以自身專業撰寫AI自動化搶票程式,只要短短4秒鐘就可以快速搶票,並以一張票1千到3千元的「代購費」,在網路上賣票牟利,短短三個月營業額就高達200多萬元。
當搶票黃牛5年 成文創法修法首宗查獲被告
日前警方查獲台灣首宗AI搶票黃牛案,警方找到嫌犯的「搶票工作室」,原來這名周姓男子,是台大資工所畢業也曾在科技業擔任工程師,雖然年薪高達160-180萬元,但他卻不滿足,反而利用自身專業知識,撰寫出AI自動化程式,以一張門票1千到3千元的代購費,在網路上接訂單牟利,當「搶票黃牛」的時間長達五年。
1張票賺「最多3千」 3個月營業額逾200萬
今年6月到8月,周姓男子的營業額就高達200多萬元,共獲利超過27萬元,一般粉絲進入官方網站買票,除了要點選門票數量與座位之外,還要回答相關問題與驗證,過程需要3到5分鐘才能完成,若網路速率差一點,可能就搶不到了,但周姓嫌犯先把購票流程寫入程式,透過AI人工智慧快速回答問題處理驗證,短短4秒就能搶到票。
周姓男子的AI人工智慧可以4秒搶到票。圖/台視新聞台大資工所畢業高材生 變AI搶票黃牛遭逮
原本電腦程式搶票沒有法律問題,但文創法在今年6月修法生效,只要以不正當方式或用電腦購票,都得吃上刑責,最重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周姓男子被逮後表示,知道有修法,但他認為自己只是代購並無不法。
而法條規定明確,周姓男子也成為修法後首次查獲的被告,除了要交出不法獲利,也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台北/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網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