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一名李姓男子闖紅燈過馬路,害得騎士撞上去,雙方傷得都不清。騎士認為,當時行人闖燈過馬路,害自己煞車不及撞上導致全身傷,還一度昏迷十幾天,要求對方賠償53萬元,而法院審理後認為,雖然行人錯在先,但騎士自己也超速,雙方要各負一半的責任,因此身為行人的李姓男子闖燈釀禍,觸犯過失傷害罪,法院一審判李姓男子有期徒刑3個月,後續還得賠償26萬多元。

騎士一度昏迷多日! 認行人錯在先求償53萬

當時李姓男子站在路口左看右看,自以為沒車就闖紅燈過馬路,沒想到下秒意外發生,一輛機車閃避不及,直接高速撞上,騎士連同路人都倒地不起,而騎士傷得不輕,不僅蜘蛛膜下腔出血、腦膜下也有出血狀況,身體也有多處骨折,還一度昏迷10幾天,騎士認為行人錯在先,因此向李姓男子求償53萬多元。


李姓男子闖紅燈過馬路。圖/台視新聞


法院指騎士騎車超速 雙方需各負一半責任

但法院審理後有不同看法,法院認為李姓男子有錯在先,但騎士當時騎車超速,很有可能也是釀禍主因之一,雙方要各負一半的責任,判李姓男子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同時要賠償騎士26萬多元。

行人闖燈害騎士傷得不輕。圖/台視新聞

律師劉韋廷表示,「在這種狀況下,雖然機車騎士總共的損害有50多萬,但因為自己的與有過失,必須要承擔一半的責任。」行人可能搶快或是沒注意號誌,馬路一闖換來牢飯,乖乖記取教訓。

台北/馬聖傑、楊文豪 責任編輯/曾以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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