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馬國畢在11日凌晨酒駕返家,途中遭警方攔查,酒測值達0.32,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台北地檢署訊後無保請回,今(17)天檢方做出緩起訴1年處分,並支付國庫4萬元處分金。
馬國畢10日晚間在新北市參加餐敘,結束後他竟酒後開車從新北返回南港住家,11日凌晨1點多遭警方攔查,酒測值達每公升0.32毫克。
警方訊後依公共危險罪把馬國畢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馬國畢承認酒駕,檢察官諭令無保請回。馬國畢出面鞠躬道歉,表示「又再度做出一個非常不好的示範,犯了非常低級的錯誤」,並奉勸大家不要和一樣犯同樣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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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林湘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