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公布北流爭議款細項。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文化部公布北流爭議款細項。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昨(25)晚針對監察委員出手調查台北流行音樂中心1.9億工程款爭議,拍攝影片強調「北流我蓋我負責,監院要查我不怕」,並直指他在卸任前半年發函給文化部確定這筆爭議款由誰支出,公文來回一年,今年7月文化部才正式回文確認不付錢。文化部公布欠款完整內容回擊,強調「拍片不能取代證據、公文不能選擇遺忘」,批評柯文哲推責於文化部,「欠錢不要牽拖別人」。

柯文哲昨晚上傳影片回應監委要調查北流爭議款一事,他說明,北市府要先向文化部確認由誰支出這筆1.9億元的監造費,尤其公務員一定要走程序正義,柯文哲強調,是因為委託的機關文化部不肯出錢,北市府才出,如果市府問都不問就出錢,在法律上反而有問題,且在去年8月就有發函,但文化部到今年7月才回文不付錢,如果文化部在去年12月25日就回覆不出錢,他就會直接用二備金結清。

柯文哲直言,監察院查到最後「我們一定不會有事」,因為會議紀錄在網路上全部都有公開,法律上一定不會有問題,他也認為,北流爭議款是選舉過程中的一種政治攻擊,要造成他的困擾。

對於柯文哲的說法,文化部發布新聞稿反擊,公布1.9億履約爭議款細項並表示,2018年行政院核定函及代辦協議書即已明確說明「應以核定預算為限」;從北市府自行提供的爭議款資料,亦顯示1.9億的產生主要來自分包及展延,也正是2018核定函所要求的改正事項;且此爭議調解結果早在去年4月及6月即已出爐,亦即北市府須付款,或不付款即須支付利息。對於柯前市長卻將此明確結果誤導為文化部未回文所致,文化部須以嚴正回應。

文化部指出,已多次對外說明,行政院在2008年核定北流興建經費45億元,由文化部委託北市府代辦,北市府不僅工程延宕,又發生未經行政院同意增加經費,卻自行發包施作的情節,行政院雖於2018年勉予同意擴增預算至60億元,但於核定函白紙黑字清清楚楚寫明「本案計畫期程原自94年至97年,經多次函報修正計畫展延至108年,延宕11年之久,應確實督導監控各項進度,不得再次展延」。文化部在函轉行政院核定函時,亦寫明「請貴府極力避免不必要之變更設計、浪費公帑及展延工期等情事」,此外,代辦協議書亦清楚明定「應以核定預算為限」。

文化部表示,依據北市府自行所提1.9億內容,包含工程分為4件標案(北基地連續壁工程、北基地主體工程、南基地工程、北基地零星工程)發包,超出專案管理服務期程1859日服務費、新增「升降舞台」專案管理服務費,以及4件標案發包辦理多次變更設計費、展延工期1588日監造服務費等。

文化部強調,北市府在2021年提出要求文化部支應履約爭議的「不足經費」,亦即北市府也清楚明白1.9億款項超出「核定預算」。再從北市府自行提出的1.9億爭議內容來看,可證明是因北市府「自己」不當分包工程、未妥善規劃以致多次變更設計、工程展延所造成,確實完全違反行政院同意新增經費所要求事項,因此所增經費依規定必須由北市府自行承擔。

文化部也提到,北市府去年4月及6月便已獲得調解結果,確認爭議款項屬北市府責任,應予以支付廠商,自此若不付款,即產生所謂每月80萬元利息,然而柯文哲卻將如此明確「不符合行政院核定預算規定」、「爭議款皆因北市府不當處理工程」、「每月須支付80萬元利息」的真相,推責於文化部,文化部甚感不解並須予以嚴正澄清。

北流履約爭議項目及金額。圖/文化部提供

責任編輯/林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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