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計程車8月1日起,起跳里程由1500公尺調整為1250公尺。圖/台中市政府
台中市計程車8月1日起,起跳里程由1500公尺調整為1250公尺。圖/台中市政府

在台中搭計程車要注意了!8月1日0時起,台中市計程車費率將調整為起程1250公尺85元,延滯計時為車速每小時5公里以下,累計每60秒5元。

交通局長葉昭甫說明,調整後計程車運價起程85元不變,起跳里程由1500公尺調整為1250公尺,續程每200公尺5元不變,延滯時間計算基準為車速每小時5公里以下,由累計每120秒5元調整為每60秒5元,夜間11點至隔日清晨6點是夜間加成時段,每趟次加收20元,如果遇到跨夜間加成時段,統一以「上車時間」為準。

葉昭甫表示,經洽詢計費表廠商改表計程車數量,計程車駕駛配合度高,大都已完成改表作業,尚未完成改表的計程車駕駛應盡速前往計費表商進行改表作業。

葉昭甫指出,如果駕駛在8月1日前未完成修改計費表,仍須按照舊運價按表收費,不得超收車資,違者可依「公路法」裁處9000元至9萬元罰鍰。

交通局也提醒民眾,搭車時如果對計程車收費上有任何疑問,可向交通局洽詢,或記下車牌號碼及搭車時間、地點等資料,以利交通局後續追查,保障民眾乘車消費權益。

責任編輯/林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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