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前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前總統陳水扁兒子、前高雄市議員陳致中,涉及洗錢案遭判刑1年定讞,今年5月中旬入監,不過有出獄獄友爆料,陳致中在監獄跟本就是「公子哥」,不僅1人1室、入監不到1週就能看掌上型電視等,認為陳致中享有特權;對此獄方今(12)日回應,陳致中並無因外界身份與其他受刑人有所差異。

陳致中遭出獄獄友爆料,在監獄像在度假,除了享有特權,還有可能提早申請轉外役監。今日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發出澄清表示,陳員於112年5月11日入本監執行,評估其身心狀態,無適當人選配房雜居,曾短暫配住單人舍房;現配業工場,與另外2名受刑人同舍房。

獄方說明,本監依監獄行刑法第54條第2項之規定,除國定例假日、休息日或有特殊事由外,均給予受刑人每日運動1小時,陳員配住愛舍期間,所受處遇與其他受刑人殊無二致,每日皆有曬衣及運動時間。

獄方也指出,本監依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48條規定,對未滿第三級之受刑人限制購買收音機,至於掌上型電視,並無限制購買;且依「外界對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物品辦法」第6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圖書雜誌僅限制每次寄入數量,也無限制受刑人級別。

獄方強調,陳員目前情緒堪稱平穩,生活作息確實配合本監規定,並無因外界身份而與其他受刑人有所差異,同時也呼籲媒體本乎事實公正報導,以正視聽。

責任編輯/曾以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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