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炎亞綸遭網紅指控偷拍不雅影片,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諭令新台幣50萬元交保。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藝人炎亞綸遭網紅指控偷拍不雅影片,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諭令新台幣50萬元交保。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藝人炎亞綸日前遭網紅耀樂指控,16歲時曾被他偷拍不雅影片,士林地檢署立刻分案調查,檢察官指揮北市警察局婦幼隊偵辦調查,警方約詢相關人員到案說明,並進行搜索。不過,此案卻另外爆出,婦幼警察隊疑似洩漏偵查內容給媒體,婦幼隊隊長謝志鑫帶2盒銅鑼燒禮盒到地檢署致歉,對此,士林地檢署罕見發新聞稿回應,已聯繫警方進行瞭解,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也主動調查釐清,將視調查結果依法辦理;銅鑼燒禮盒已交由政風室依規定處理。

士林地檢署新聞稿全文:


關於有媒體報導本署指揮警方偵辦炎姓藝人乙案所衍生檢警互動問題,為免外界誤解,本署特此嚴正說明,以正視聽:



一、 本案日前由本署主動分案後秉持儘速查明、依法處理之態度,旋即指分由婦幼專組主任檢察官率同承辦檢察官指揮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偵偵,並積極展開調查,包括由警方約詢相關人員到案說明、依據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而獲准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等偵查作為,均係依法行事,且刻由專案小組就查得及搜扣相關事證依權責分工持續深入調查中,檢警之間
指揮溝通順暢。



二、 本署依法指揮偵辦全案,專案小組成員均應遵循「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堅守偵查不公開原則,對於媒體因採訪所需而拍攝之部分周邊過程畫面或各自報導之案情,記者如何獲知守候跟拍、抑或所指是否與事實相符,因攸關媒體第四權,本署表示尊重,然對於外界據此質疑警方處理過程是否涉及洩密乙事,基於勿枉勿縱,本署已聯繫警方進行瞭解,且此部分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亦已主動調查釐清中,將視調查結果依法辦理。



三、 至員警基於公務禮儀攜至本署之銅鑼燒禮盒兩盒,依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規定,悉數交由本署政風室依上開規範處理。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責任編輯/陳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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