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呼籲共同遏止黃牛及詐騙。圖/翻攝自臉書@www.moc.gov.tw
文化部呼籲共同遏止黃牛及詐騙。圖/翻攝自臉書@www.moc.gov.tw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法已於6月2日生效,文化部今(28)日提醒民眾,加價轉售就要罰,且勿買來路不明的票券,共同遏止黃牛及詐騙。文化部也列出常見的詐騙模式,供民眾參考。

文化部指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法於2日生效,至今已有上百件檢舉案件。依「黃牛條款」規定,加價轉售包含綁物販售、以物換票,只要有獲利都是黃牛,罰鍰以「票面價格」或「定價」的10至50倍罰鍰,且每一張都要罰。例如,某場演唱會票券定價6000元,只要有加價出售,每張票就至少要被罰6萬(6000元x10倍),累犯或加價更多則最高有可能每張票被罰30萬(6000元x50倍)。

文化部表示,以目前檢舉案件計算,罰鍰總金額已高達千萬元以上。其中有為數不少的案件屬於「只加幾百元卻要付出上萬元罰鍰」的情況,文化部提醒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以免受罰。

經檢視檢舉案例後,文化部發現目前網路上大量流竄的售票訊息,其中有很多惡質的賣家實際上手中並沒有票券,卻張貼賣票訊息,讓歌迷付了錢卻拿不到票。

其中常見的詐騙模式包含:無法秀出票券確實編號號稱內部員工可取得票券、用高於市場價格,甚至天價賣票、一次列出多場次且數量多的售票資訊以「隨機」或「不挑區」來販售,拒絕提供票券確實資訊盜用他人貼出的票券照片來售票

文化部提醒,只要不是從官方認證的管道買票都有可能是詐騙,千萬不要受騙上當,不管是「黃牛」或「詐騙」,都屬犯法的行為。

文化部也指出,如遇相關情形可以向主管機關或透過檢舉專區檢舉,檢舉加價轉售者,獎金以裁處罰鍰的20%核發,最高以10萬元為上限;檢舉掃票,將於案件移送後核發10萬元獎金。若遇到詐騙,發現對方疑似詐騙行為者,可蒐集相關事證向警察機關報案。

文化部再次呼籲,唯有「購買非官方認證管道的票券」,才是真正遏止「黃牛」或「詐騙」的最根本辦法,以正確的購票方式,「要成為黃牛或詐騙的幫兇」,這樣才是支持所愛歌手的真粉絲。

責任編輯/殷名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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