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新學期開始,全國代理、代課教師寒、暑假都能有完整聘期,且可以比過去多領2個月的薪水了!教育部近日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明訂學校聘任代理教師時,應該給整學期或整學年完整聘期,新政策8月1日起實施。
教育部表示,為保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工作權益,並兼顧學生受教權益及穩定教學現場,明訂學校聘任整學期或整學年課務的長期代理教師,其聘期如為「一學期」者,其聘期應自當學期起日(8月1日或2月1日)至當學期訖日止(1月31日或7月31日);聘期如為「一學年」者,其聘期應自當學年起日至當學年訖日止(8月1日至隔年7月31日)。
另外,有關寒暑假期間代理教師到校情形,該主管機關針對已有完整聘期,且未兼任學校行政職務的代理教師,在學生寒暑假期間到校,除返校服務、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活動及配合災害防救所需之日外,可以不必到校。
至於未採準用教師請假規則第十二條規定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基於學生照顧、學習輔導及學習活動之需要,得就主管之學校,比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行政機關辦公日辦理,並同步提供其慰勞假,期盼透過辦法之修正,兼顧學生及代理教師之權益。
台北/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張碧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