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女員工爆料,日前遭到彰化縣一間室內游泳館逼簽「自願離職申請書」,還表明「3個月內不會給遣散費」,女員工把錄音PO網,內容還有高層指涉「她是狗、婊子」等言語侮辱。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到該游泳館Google留下一星評論,對此游泳館先是回應,遭斷章取義將追溯法律責任,但稍早又於臉書粉專發聲明道歉。
彰化縣一間室內游泳館遭到女員工爆料,應徵游泳教練卻被叫去站櫃檯,最後被逼簽自願離職申請書,對方還表明三個月內不會給遣散費,雙方談不攏,後來又有高層指涉她是狗、婊子,整段錄音被PO網後,引發喧然大波。
針對此事,游泳館臉書粉專先是發布「全黑圖」指出,關於影片一事為斷章取義、惡意中傷,本館將追溯法律責任。隨後又發出聲明致歉,「本公司楊經理、賴副理因情緒不當管理,對於本公司楊姓員工使用情緒化的字眼,對於本公司楊經理、賴副理未能理性和平處理雙方分歧,及造成本公司楊姓員工之傷害,本公司在此鄭重向本公司楊姓員工及所有關心愛護本公司之社會大眾致歉。」
此外,彰化縣府也出手表示,資遣部分如查證屬實,最高可罰一百萬;言語侮辱員工的部分,也可向業者開罰。
彰化游泳館聲明全文:
茲因本公司與本公司楊姓員工對於雙方約定之工作內容存有歧異,雙方於民國112年6月2日在本公司經理辦公室會面商討及交換意見過程中,本公司楊經理、賴副理因情緒不當管理,對於本公司楊姓員工使用情緒化的字眼,對於本公司楊經理、賴副理未能理性和平處理雙方分歧,及造成本公司楊姓員工之傷害,本公司在此鄭重向本公司楊姓員工及所有關心愛護本公司之社會大眾致歉。外界的批評與指教,本公司概括虛心接受並沉痛檢討,以避免此一憾事再次發生。
對於本次本公司與本公司楊姓員工間之分歧,本公司將申請勞資協調,遵守勞基法之規定予以處理,懇請大眾給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楊姓員工協商處理的空間。 再次感謝社會大眾對於本公司支持與愛護。
責任編輯/曾以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