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區去年2月發生凶殺案,張姓健身教練不滿女友提分手後,疑似另結新歡竟然勒斃女友,一審張姓男子遭判無期徒刑。不過,高等法院今(6)二審宣判,改判男子有期徒刑15年。

一審重判無期、二審逆轉 法官:自首有悔意

合議庭認為,張姓男子案發後符合自首要件,還曾一度向法官求情說,一切都是他的錯,因此合議庭認「還具有悔意」,並且有中高度再社會化的可能性,因此改判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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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曾以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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