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雲控陳雪生性騷擾勝訴。圖/台視新聞
范雲控陳雪生性騷擾勝訴。圖/台視新聞

性騷擾風波籠罩政壇,民進黨立委范雲在2020年控告國民黨立委陳雪生,在立法院議場對她3次「頂肚」性騷擾,之後又用「我又不是餓死鬼」、「少往自己臉上貼金」等語反擊,今(6)天上午10點二審宣判,陳雪生判賠8萬確定。對此范雲表示,全數獲賠金額捐給婦女救援基金會,也會把經驗轉化成具體行動,全面徹底檢討目前性騷擾申訴制度、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騷擾防治法等法律的缺漏。

立法院2020年7月14日監察院審查人事案時爆發衝突,當時陳雪生站在范雲身後,范雲控訴陳雪生用肚子頂她的背部至少3次,她當場表明「很噁心、這是性騷擾」,但陳雪生沒有道歉,更以充滿性暗示的言語回應「用肚子不會懷孕,不算性騷擾」、「我又不是餓死鬼」,並以「神經病」、「往自己臉上貼金」等不雅字眼,貶抑她的性別、年齡、外表,害她無端遭受非議,求償精神慰撫金50萬元。

一審簡易庭認為,陳雪生確實以肚子碰到范雲背部,否則不會說「用肚子不會懷孕」,而後又以女性生理特有現象及表徵嘲諷、貶抑回應范雲,讓范雲感受冒犯、敵意、羞辱,確已損及范雲的人格尊嚴,構成性騷擾,判陳雪生應賠償8萬元,陳雪生不服上訴,今天二審宣判,陳雪生確定判賠范雲8萬元。

范雲表示,雖然3個案子都勝訴,但沒有一點高興的感覺,「因為從我公開指控他性騷擾到現在,這三年真的太辛苦了」,雖然很幸運這件性騷擾案是發生在公開場合,但即使在有人證、物證的情況下,想要贏得申訴正義、司法正義,卻還是這麼辛苦。

范雲說,台灣文化、申訴制度、法律制度等,對性騷擾受害者而言都太不友善,加害人還能無所忌憚說出「你去告啊」,甚至反過來提告受害人誹謗,而且即使性騷擾申訴成立,也只要繳交1~10萬元罰鍰,性騷擾的懲罰實在太輕。

范雲表示,自己遭遇性騷擾「不想就這樣算了」,感謝那些質疑與冷嘲熱諷,讓她親自感受到性別暴力受害人所面臨的困境,「我會繼續在立法院努力,改變對受害人如此不友善的法制環境與文化」。

范雲強調,接下來她將把經驗轉化成具體行動,全面徹底檢討目前性騷擾申訴制度、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騷擾防治法等法律的缺漏,用自己受害人的經驗,與協助過許多受害人的經驗,實際改革性騷擾申訴制度。

責任編輯/林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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