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26)日三讀通過「內政部組織法」、「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法」、「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組織法」及「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等4個組織法案,其中最受矚目的是內政部將增設「國土管理署」與「國家公園署」兩個次級機關。
內政部表示,組織調整後「部本部分設8司、6處、1中心」,將強化地方自治、促進政治參與、保障宗教自由、優化生命禮儀、健全租賃制度與土地管理、提升公民社會與合作參與及推動役政革新。
另外,為利救災整合及強化,並與國際搜救體系接軌合作,消防署將內部單位「特種搜救隊」改制成立所屬機構,另將現行基隆、臺中、高雄及花蓮等4港務消防隊整併成1個「港務消防大隊」。
至於新成立「國土管理署」,未來將持續深化國土規劃、都市計畫、都市更新、住宅管理、建築管理、都市基礎工程與下水道建設等業務之政策推動與管理,健全土地規劃管理體系基礎、落實國土永續發展的目標。
「國家公園署」則是藉由國家公園組織位階提升,整合全國國家公園、國家自然公園、濕地、海岸系統等整體性環境治理,並與國際保育接軌,另透過內政部所屬地政、警察、消防及空中勤務等單位之合作支援,強化國土保安及遊客安全效能。
責任編輯/陳耿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