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合法即將在5月24日屆滿4年,行政院性別平等處今(19)日公布「112年性別平等觀念電話民意調查」結果,結果指出,有62.6%民眾認同同性伴侶,應享有合法結婚權利,較同婚法案通過前(107年調查)的37.4%,更大幅提升25.2個百分點。
74.1%同意 同性配偶「應有領養小孩權利」
行政院性平處做出民議調查,包含民眾對於性別平等、婚姻、同性戀、跨性別者的態度及促進性別平等措施同意度,調查顯示民眾性別平等觀念逐年提升,其中,62.6%民眾認同同性伴侶應享有合法結婚權利,較去年提升1.7個百分點,較同婚法案通過前(107年調查)的37.4%,更大幅提升25.2個百分點。
調查也顯示,高達74.1%民眾同意「同性配偶應該有領養小孩的權利」,較去年提升3.1個百分點,更較107年調查的53.8%增加20.3個百分點。立法院也於16日三讀通過修正《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20條納入同性伴侶共同收養子女規定,本項不論在法制面或民眾支持面上,均有實質進展。
91.4%可與跨性別者當同事 77.3%同意跨性別者自由打扮
行政院性平處表示,民眾對於跨性別者的友善程度也有穩定提升。調查顯示,77.3%民眾同意「跨性別者可以選擇自己最舒服自在的打扮在學校讀書或在職場工作」,以及高達91.4%民眾認為「可以與跨性別者當同事」。
性平處指出,傳統性別角色任務分工觀念持續鬆動,調查顯示,42.6%民眾不同意「家中有嬰幼兒需要照顧時,女性比男性更適合照顧」,較去年調查37.2%提升5.4個百分點;另94.3%民眾不同意「女性不適合念理工科系」。
此外,本年首次調查男性申請育嬰假及出嫁女兒之財產繼承權看法,84%民眾支持男性申請育嬰假,95.2%民眾支持出嫁女兒有繼承財產權利。
54.8%同意 跨性別者、雙性人身分證登記第三種性別選項
性平處指出,在促進性別平等措施部分,54.8%民眾同意讓跨性別者、雙性人身分證登記第三種性別選項,較去年提升5.9個百分點;46.5%民眾認同跨性別者可以不用進行變性手術(摘除性器官),就能更換身分證上的性別,較去年提升17.2個百分點;另81.5%民眾同意「助圓夢、安心生,國家跟你一起養」政策,有助於營造友善生養環境。
性平處表示,此次調查對象為年滿20歲以上的民眾,於今(112)年4月27日至29日以電話訪問(CATI)方式進行隨機抽樣調查,共計完成有效樣本1,076份,以95%信賴度估計,抽樣誤差約為±2.99個百分點。本次調查報告已發布至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站。
責任編輯/殷名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