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讓行人「減速慢行」恐挨罰6千! 警解釋:車輛必須暫停
台南日前發生3歲女童過馬路,遭撞身亡事故,事後警方也在案發路口加強取締,但如今有一名駕駛在禮讓行人當下,因為車輛緩緩滑行,仍遭警方開罰引發議論。有民眾認為,警察矯枉過正,對此警方解釋,依照道交條例禮讓行人,車輛必須得「暫停」,否則依舊是違規!
車「緩緩滑行」也被罰 員警:應該要「暫停」
為了洗刷「行人地獄」惡名,警方在事故路口加強取締。一名婦人走在行人穿越道,而一旁銀色轎車緩緩滑行禮讓,沒想到員警依舊開罰,而警方開罰原因為駕駛雖有禮讓行人,但車輛還在滑行。
對此,有民眾認為,「覺得是有點矯枉過正」,也有人覺得,「他車子沒有完全停止狀況,可是還是有禮讓行人啊。」
台南日前發生3歲女童過馬路,遭撞身亡事故,事後警方也在案發路口,加強取締,如今卻因為用路人,沒將車輛停下禮讓而開罰,衍生質疑。警方說明,依照道交條例,禮讓行人當下,車輛必須得「暫停」,否則依舊是違規,第五分局交通組長林貴蘭表示,「罰鍰為3600元以上,6000元以下。」
又見行人地獄! 高雄翁走斑馬線遭撞倒
另外,高雄有一名黃姓老先生,緩緩走在斑馬線,沒想到下一秒,竟遭到轎車擦撞。事發在14日傍晚,一名黃姓老先生,走在行人穿越道,突遭到洪姓女子的轎車擦撞,老先生當場被撞倒,交通警察大隊前鎮分隊長吳致緯說明,「老翁身體左側受傷送醫治療無大礙,本案駕駛無酒駕情事。」
台南-高雄/黃富祺、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曾以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