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8月1日起實施計程車新費率。圖/台中市府提供
台中市8月1日起實施計程車新費率。圖/台中市府提供

台中市將自8/1零時起調整計程車費率,新費率為起程1,250公尺85元,續程每200公尺5元,延滯計時為車速每小時5公里以下,累計每60秒5元。交通局表示,現行計程車費率近7年未調整,這次是因應相關物價、油價上漲,為合理反映計程車營運成本進行調整。

交通局長葉昭甫指出,這次調整後計程車運價起程85元不變,起跳里程由1,500公尺調整為1,250公尺,續程每200公尺5元不變,延滯時間計算基準為車速每小時5公里以下,由累計每120秒5元調整為每60秒5元。

至於夜間11時至翌晨6時為夜間加成時段,每趟次加收20元,如遇跨夜間加成時段,統一以「上車時間」為準;另外,針對颱風豪雨假是否加價的提案,考量政策不鼓勵民眾外出,及台中市各區若未同步停班課恐衍生爭議,因此審定不採行。

交通局表示,台中市現行計程車費率於105年5月15日核定實施,已近7年未調整,近年相關物價、油價上漲,為合理反映計程車營運成本,並且鼓勵駕駛承接短程載運服務、合理長程趟次收入,也顧及保障消費者權益與其接受程度。

責任編輯/陳耿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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