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轉!西門町峨嵋停車場雙屍案陳福祥5度判死 最高院改判無期定讞
男子陳福祥8年前犯下西門町峨眉停車場槍擊雙屍命案,殺害蔡宗育(24歲)、蔡鎧陽(21歲),一審至更三審5度將他判死,最高法院4月19日開庭進行「生死辯」後,今(2)天宣判「撤銷死刑」,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定讞,陳福祥確定逃死。
毒品交易黑吃黑 陳福祥凶狠槍殺兩人
這起事件起源於蔡宗育、蔡鎧陽兩人,因老大被捕毒品斷糧,急尋貨源,透過台中海線老大陳威宇聯繫上當時40歲陳福祥,陳福祥自稱想賣10公斤的毒品K他命,雙方協商以440萬成交。
2015年1月13日,陳福祥搭上兩人的車後,指示停在北市峨眉停車場人煙較少的6樓,陳福祥先將蔡鎧陽支開,叫他去買飲料,之後用槍壓制蔡宗育,得知錢不在兩人身上,而在陳威宇那,便脅迫蔡宗育打給陳威宇,要他謊稱已交貨完成,隨後開6槍將蔡宗育擊斃;蔡鎧陽回來後也遭陳福祥埋伏,被3槍殺害。
陳福祥將兩人屍體堆疊在車後座,走入電梯清槍,行徑相當大膽,完全不顧忌電梯內尚有其他乘客。之後陳福祥找到陳威宇稱已完成交易,哄騙將錢弄到手,展開逃亡,不過僅逃14天就被捕。
8年「5度判死」 最高法院反轉改判無期定讞
台北地院一審、高院二審都認定陳福祥殺人手段兇殘,難以教化,均判死刑,但最高法院認定台大醫院精神鑑定報告並未排除陳男有矯治可能,二審卻未傳喚鑑定人,將全案撤銷發回。
陳福祥則在高院更一審時辯稱,並未打算殺害兩人,看到蔡宗育手摸腰部以為有帶槍,才「先下手為強」殺人,殺了一人後他本來想跑,但蔡鎧陽也有類似動作,他才起殺機對蔡鎧陽開槍。
不過更一審還是認為,陳福祥有殺人的直接故意,且台大醫院鑑定結果為再教化可能性低,第3度判他死刑,只是最高法院又指更一審量刑辯論程序不完備、精神鑑定調查不詳盡、殺人動機也有待釐清,二度撤銷發回更審。
高院更二審仍認陳福祥槍殺兩人,無教化可能,第4度判陳男死刑,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第3度發回高院更審,高院更三審第5度判陳男死刑。
責任編輯/林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