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苗法修正通過。圖/翻攝自臉書@ChiChung.agri
種苗法修正通過。圖/翻攝自臉書@ChiChung.agri

立法院會今(2)日三讀修正通過「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種苗法)」修法,為強化台灣農作物品種權的保護,加強管制及保護力道,以阻止技術與種苗外流。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此法案授權農委會針對種苗、種苗收穫物或其加工做進出口的限制,若違反規定,除了提高罰金外,更新增刑罰入法,違反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修正「植物品種及種苗法」部分條文,增訂中央主管機關農委會得公告禁止輸出入種苗、種苗的收穫物或其直接加工物的情形,違反公告禁止者,得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嚇阻不肖者為謀私利,而傷害台灣農業整體利益。

陳吉仲隨即在臉書舉例,台灣作物改良的技術十分厲害,單是鳳梨就有眾多品種,鳳梨幾乎是台灣農業國際形象的象徵。但在一週前,英國的《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雜誌,特別報導台灣的芒果鳳梨(台農23號)遭竊至中國海南島生產一事。文中還揭露中國兩面手法,一方面禁止輸入台灣鳳梨;另一方面又竊取種植台灣品種,並以中國鳳梨為名外銷。台灣面臨著智慧財產遭竊取及外銷市場受不當競爭等各種威脅。

陳吉仲表示,芒果鳳梨是在2018年取得植物品種權,且從未授權境外生產。有了種苗法新法,就可以更強化國內的管制保護措施;與此同時,為了保護主要外銷市場的競爭力,也到鳳梨最重要的出口市場日本申請品種權,並且在2022年獲得日本農林水產省的臨時性保護。可阻擋侵權的芒果鳳梨進入日本,保護台灣鳳梨農民的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殷名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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