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刷行人地獄惡名 全國警察5/1起實行「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
為了擺脫台灣「行人地獄」,交通部修法,3月31日起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大、小型車罰責都提高至3600元,警政署宣布,5月1日起全國同步實施「路口安全大執法工作」。
警政署表示,執法4大重點項目包含「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取締道路障礙」等。
警政署指出,數據統計,今年1月至3月份全台各警察機關取締「行經行人穿越道、轉彎不暫停讓行人或視障者先行的違規」案件,總計達3萬717件,較去年同期1萬2893件增加17824件、增幅138%,雖然執法強度逐漸增加,但民眾守法觀念仍待加強。
為了改善行人安全,警政署說明,交通部日前完成修法,自3月31日起,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原先小型車罰則2000元、大型車2800元,一律都提高為3600元,機車維持1200元。
警政署強調,5月1日起展開全國同步「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除警方攔查外,部分路段也會採科技執法,希望強力執法手段能提升車輛駕駛人及行人守法觀念,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責任編輯/林湘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