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將在5月1日降級為第四類傳染病,防疫期間民眾接種疫苗可請「疫苗接種假」,隨著新冠肺炎降級,疫苗接種假也會退場,回歸一般性規定辦理。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7)日表示,過去幾年基於國內疫情嚴峻,為強化民眾接種疫苗意願、擴大防疫效果,指揮中心依據災害防救法,規定受僱者於前往接種新冠疫苗及接種後若發生不良反應,自接種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可以憑疫苗接種紀錄卡請「疫苗接種假」,雇主不得有相關不利處分。

指揮中心指出,從防疫控制面而言,疫苗接種假發揮相當大的功能,隨著解編降級,防疫朝向常態化,疫苗接種假已完成階段性任務,爾後如因接種疫苗有請假的需要,將回歸一般性規定辦理,與流感疫苗接種相同,公務人員「疫苗接種假」同步自5月1日起停止適用。

另外,指揮中心說明,2021年間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出院後仍應居家隔離,該期間得請「防疫隔離假」規定,因現在沒有相關隔離措施,一併停止適用。

疫苗接種假5月1日起退場。圖/指揮中心提供

責任編輯/林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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