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依兩岸條例規定,對曾瀞漪開罰50萬元台幣。圖/翻攝自曾瀞漪臉書
陸委會依兩岸條例規定,對曾瀞漪開罰50萬元台幣。圖/翻攝自曾瀞漪臉書

陸委會今(7)天宣布,國人曾瀞漪違法擔任中共全國政協委員,經內政部查處裁罰新台幣50萬元。原來曾瀞漪是不折不扣的台灣人,從小生活在台灣,之後到香港工作,擔任鳳凰衛視主持人,上月她在全國政協14屆第一次會議中,提案建議台灣青年到香港體驗「一國兩制」的好,因此被開罰。

曾瀞漪畢業於台灣輔仁大學大眾傳播系,曾在TVBS擔任新聞主播與記者,之後到香港鳳凰衛視擔任主持人,她現任中國第14屆全國政協委員,提案鼓勵台灣青年到香港發展,體驗一國兩制下的香港「由治及興」,更要促進兩岸交流、走過和平統一。

對此陸委會表示,國人曾瀞漪擔任中共第14屆全國政協委員,涉及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下稱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案內政部查處,依兩岸條例第90條第3項規定裁處新台幣50萬元罰鍰。

陸委會指出,中共各級政治協商會議制度組織,屬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公告禁止之政治性機關(構)、團體,台灣人民依法不得擔任職務或為其成員。

陸委會表示,中共當局積極攏絡台灣人民擔任相關職務,目的在型塑統戰樣板、營造認同統一之假象,這種利誘違法職務的行徑包藏禍心,必然無法獲得多數台灣人民的認同。

陸委會也提醒,中共長期以零和思維對台打壓、迄不放棄武力犯台,其政治體制、社會環境更與台灣及一般文明國家所認知的普世標準有很大的差異,國人赴陸就業生活及從事兩岸交流活動應注意遵守法令規定,以免誤蹈中共統戰陷阱,擔任可能危害我國家安全或利益之職務,不慎觸法而損及自身權益。

責任編輯/林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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