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檢對雲林縣議長沈宗隆提出抗告。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雲檢對雲林縣議長沈宗隆提出抗告。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雲林縣議長沈宗隆涉嫌收賄遭雲林地檢署聲請羈押,10日凌晨法院裁定沈宗隆以200萬元交保,不過雲林地檢署今(13)日提出抗告,認為沈宗隆與鍾姓包商有高度串證、滅證嫌疑。

雲林縣議會爆出收賄醜聞,議長沈宗隆、議員王又民、許留賓、黃文祥等人涉嫌捲入達德集團行賄案。達德集團為了尋求議長和議員支持,疑似藉由集團潘姓執行長的老婆,與王又民議員的助理兩人是姐妹這層關係,以工程款夾帶賄款的方式行賄2600多萬,至於議長及議員則利用職權施壓縣府官員、修改自治條例法,讓縣府通過修正案,使達德集團順利取得相關建造、使照。

9日法院裁定,潘姓執行長羈押,沈宗隆200萬、王又民50萬、鐘姓包商100萬、潘姓執行長的妻子6萬交保,王又民的助理無保請回。今天雲林地檢署表示,「本案屬於重大案件,法院卻未以合議庭進行審理,顯有不當之處,認為沈宗隆與鍾姓包商有高度串證、滅證嫌疑,因此於今天下午對2人提出抗告。」

責任編輯/曾以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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