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名花蓮縣議會的廣告,刊登在報紙上。圖/台視新聞
署名花蓮縣議會的廣告,刊登在報紙上。圖/台視新聞

花蓮縣議員今(21)日在地方報和議會入口看板,刊登「尋人啟事」,要民眾幫忙協尋縣長徐榛蔚跟副縣長顏新章,因為兩人不參加議會、不說明,導致重大民生議案只能延審。但縣府回應,縣長、副縣長本來就不是應列席人員,延審議案,責任在議會。府會交惡持續擴大。

質疑缺席害延審 議長批「無視大會決議」

報紙頭版、議會入口,大大寫著「尋人啟事」,點名縣長徐榛蔚和副縣長顏新章「在哪裡?」且署名是「花蓮縣議會」。

議會入口的看板貼上「尋人啟事」。圖/台視新聞

議長張峻表示,「既然我們在二、三讀會的時候,這個副縣長以及縣長,他們居然無視大會的決議不來參加議會、不來議會說明,所以我們當時的決議就是說,你既然不來說明的話,那我們就延審」。

張峻氣憤表示,就是因為多達約57件提案,都無法得到完整說明,尤其這個月13日議會的二、三讀會,縣長則去參加了「星雲大師圓寂讚頌典禮」,沒有出席議會。

正副縣長遭批缺席 縣府:非應列席人員

花蓮縣府行研處長吳坤儒說明,在《地方自治法》以及內政部的解釋函裡,縣長和副縣長是不需要出席臨時會的。

張峻指控,「縣長不來,反而是叫各局處的處長,以及他們新聞科的,每個局處每天發一篇新聞稿,都在指責議會」。針對縣府,議長也表示,重大議案若是關乎民生,縣府就應該出面說明,而不是發新聞稿指責。

如今花蓮府會交惡持續擴大,重要議案卡關,雙方互不相讓、僵持不下,苦的還是平民百姓。

花蓮/陳勁曄、黃子庭、黃明聖 責任編輯/王馨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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