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20)日第二階段口罩鬆綁正式上路,除了醫療照護機構、大眾運輸仍需戴口罩外,其餘場域則以建議或民眾自主決定佩戴;另外,各級學校、幼兒園、課照中心、補習班等,3月6日再依規放寬。交通部航政司長於指揮中心例行記者會補充,民眾在運具與場站的付費區仍須佩戴口罩,而有飲食需求可暫時脫下口罩,若違反規定,最高可處1萬5千元罰鍰。
交通部航政司長何淑萍指出,民眾在搭乘公共運輸時,在運具與場站的付費區仍須佩戴口罩,運具部分,包含:鐵路(高鐵、台鐵)、捷運、纜車、公路客運、市區公車、遊覽車、計程車、空運(國內線、國際線客運航班)、海運(如台馬之星、台華輪等),都需要全程佩戴口罩。
而場站部分包含:鐵路、捷運、纜車等場站的付費區域,及機場航廈的管制區、海運客運場站的付費區或管制區內,也須全程佩戴口罩。不過配合以往規定,有飲食需求的旅客,可以暫時脫下口罩飲食,食用完畢後儘速戴回口罩。
何淑萍表示,罰則規定上,如違反上述運具、場站付費區或管制區等規定,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可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何淑萍強調,除指揮中心公布的例外場所,在場站的其他區域或空間,民眾可以自主決定是否佩戴口罩;如在人潮較壅擠的區域或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情況下,還是建議佩戴口罩。
至於3月起陸續將會有國際郵輪來台靠高雄港、基隆港,何淑萍指出,相關防疫依照郵輪指引,如入境後是在上述航廈,像是在客運中心仍須佩戴口罩。
指揮中心社區防疫組長莊人祥補充,所有入境旅客目前都還是維持「0+7」防疫規定,有症狀才會做快篩,不管是從飛機入境、郵輪入境,入境規定都相同。
責任編輯/殷名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