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民宅大火造成5死悲劇,倖存的屋主涉重嫌遭羈押。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台中民宅大火造成5死悲劇,倖存的屋主涉重嫌遭羈押。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11:53更新|台中地方法院庭長說法)
台中市大里區一處民宅昨(6)日凌晨3點多發生火災,造成祖孫三代共5人喪生,唯一倖存者陳姓屋主宣稱點火驅蛇,檢方昨日深夜訊後認為屋主涉犯放火、殺人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今(7)日凌晨法院裁定羈押獲准。

這起火災造成屋主的妻子、大女兒、小兒子、長孫及6個月的孫子喪命,大兒子因南下送貨、女婿在外地工作逃過一劫。

屋主一度向警方表示,因為家中有蛇,為了驅蛇才會拿高粱酒點火,不過事後警方詢問,他的說詞反覆,大兒子認為家中沒人喝酒,不可能會有酒瓶,火調小組到場則初步認定排除電暖器釀禍。

台中地檢署指出,經檢方複訊,認定屋主涉犯刑法放火及殺人等罪嫌重大,有羈押的必要,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

由於屋主的家屬稱他精神有異,檢察官調取相關就醫資料沒有發現診斷紀錄可以佐證,但檢方也請法院審酌屋主的精神狀況,如果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且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並有緊急必要,應依職權令入司法精神醫院、醫院、精神醫療機構或其他適當處所,施以暫行安置。

今日凌晨台中地方法院裁定羈押,台中地方法院庭長李進清說明,凌晨2點多依法予以裁定羈押,涉犯的罪名是刑法第173條第1項的放火罪,以及刑法第271條第1項的殺人罪。

責任編輯/林湘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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