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27)日正式啟動為期41天的「112年春安期間加強勞動檢查實施計畫」,透過加強檢查、宣導及輔導等措施,督促事業單位落實各項防災機制,並採取預防過勞及夜間工作職場暴力等相關措施,違者最高可罰100萬罰鍰。
隨著年關將近,事業單位歲修、清理或趕工等臨時性及動態性作業增加,發生職業災害及因超時工作產生過勞風險,也相對升高。為強化歲末及春安期間防災作為,督促業者重視勞工工作安全並協助其落實自主管理,勞動部啟動今年度的春安勞檢。
勞動部表示,歲末年終期間交通運輸業、零售量販店、儲配運輸物流業及餐飲業等行業進入業務繁忙的高峰期,除增加勞工作業安全及過勞風險外,也涉及公眾安全,雇主對於安全衛生設施與過勞及夜間工作職場暴力預防的要求更應加強注意。
另外,石化與化學工廠應強化危害物之管理及動火許可,營造工程尤其應落實施工架、擋土支撐與模板支撐等作業災害預防,且工廠歲修作業對進場管制與承攬管理等事項應確實辦理,以避免火災、爆炸、墜落、物體飛落、倒塌崩塌及洩漏中毒等災害。
各勞動檢查機構於春安期間除加強該等災害預防措施,預計實施3,350家次檢查及30場次宣導外,並就勞工是否超時加班、加班費給付及休息休假等重點事項加強實施勞動條件檢查,督促事業單位落實各項防災機制,並遵守過勞及夜間工作職場暴力預防相關規定。
事業單位如違反《勞動基準法》部分,每項可處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每項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如有立即發生危險者將依法停工。
責任編輯/陳耿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