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批退稅案件提前至年底核退。圖/台視新聞
第3批退稅案件提前至年底核退。圖/台視新聞

財政部今(13)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且考量明年農曆春節假期為明年1月20日至1月29日,為便利民眾提領退稅,退稅日期由原訂明年1月18日提前至今年12月30日核退,以協助民眾於疫情期間靈活運用資金。

財政部還說明,110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第3批退稅案件,包含逾申報期間遞(寄)送二維條碼、人工申報書或稅額試算退稅確認申報書之申報退稅案件,或屬自行繳納、不繳不退申報案件,經國稅局核定為退稅案件。根據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交查初步統計,該批退稅件數約7.8萬件,金額約新臺幣7.8億元。

財政部也呼籲,民眾每年於綜所稅申報期間在家使用手機、平板或電腦進行網路報稅,既便利又兼具防疫,還能適用7月底第1批退稅,想要儘早領到退稅款的民眾,可以多加利用。

另外財政部也提醒,詐騙集團冒用稽徵機關名義以退稅為由,藉機誘騙民眾至金融機構自動提款機前操作盜轉存款之事件頻傳,財政部特別提醒民眾,稽徵機關不會以電話通知退稅或要求確認存款帳戶餘額,請務必小心求證。

責任編輯/曾以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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