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7月推動的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10月31日截止受理。為擴大對經濟弱勢族群的居住支持,內政部持續檢討專案內容並提報修正計畫,已於11月28日獲行政院核定,將於12月5日上午9時至12月30日下午5時止再次開放申請,此次對象僅限經濟或社會弱勢戶。

弱勢戶符合資格者 年底前無論有無租約皆可申請

內政部指出,租屋補貼首度由中央受理申請與撥款,目前合格戶中,經濟或社會弱勢戶將近占5成,顯見本專案對於上述族群能給予實質的租屋協助。

內政部強調,這次申請對象只限定經濟或社會弱勢戶,無論申請時有無租賃契約皆可提出申請,有意願者請於今年12月5日上午9時至12月30日下午5時上網申請,上傳租賃契約、金融機構帳戶封面;或填寫紙本申請書,連同租賃契約、金融機構帳戶封面影本郵寄至內政部營建署辦理。還沒有找到租屋處的弱勢戶,租賃契約最晚可於營建署核定補貼資格後3個月內再提供,經審查符合規定後,即可撥款。

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認定方式。圖/內政部提供

責任編輯/朱怡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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