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崛越高校必須賠償98萬日幣給該名女學生。圖/翻攝自Google Maps
日本崛越高校必須賠償98萬日幣給該名女學生。圖/翻攝自Google Maps

日本東京都的私立堀越高校,以培養出許多日本藝人聞名。而崛越高校有名女高中生,因違反了禁止談戀愛的校規,而被校長要求「自願退學」,該名女高中生心生不滿,並向校方提起704萬日圓(約台幣157萬)的損害賠償訴訟,而今(30)天東京地方法院也裁定,學校必須賠償98萬日圓(約台幣22萬)給原告女學生。

原告女學生因為違反校園禁愛令被抓到,經班導確認屬實後,就收到了校方「自願退學」的建議。根據日媒報導,該女子2019年11月正值高三,準備考大學的期間,被學校建議退學,當時她很不服氣,但還是被校方告知,「不馬上轉學,就拿不到畢業學分,也上不了大學」,逼得她趕緊轉入函授高中,上了補習班,才得以趕上普通高考。

原告女學生在審判中主張,學校的規定不符合社會規範,校規禁止約會,就算是私立學校,也是不合理和無效的。最後法官認為,學校建議「自願退學」實際是強制退學,已逾越教育上的裁量屬違法行為。至於校規的制定也並非全然錯誤,法官認為校規是合理和有效的,可以讓學生專心學習。

責任編輯/曾以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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