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範盜伐,保護珍稀自然資源,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指出,自今年12月1日起,紅檜、台灣扁柏、台灣肖楠、牛樟等4種台灣特有貴重木的原木、木材、雕刻品及藝品將管制出口。
林務局說明,為避免珍貴林木資源遭盜伐後出口,因此洽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依貿易法第11條規定公告,自12月1日起,國人如輸出或攜出上述4種貴重木的原木、木材,以及單一次輸出或攜帶出境同一貨品號列內總重量超過5公斤的雕刻品或藝品,均應取得國產材識別標章(TAP、CAS、QR Code),並事前向海關申報及檢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同意文件。
如果是未滿5公斤的雕刻品、藝品,得免檢附同意文件,但仍應事前向海關申報。關於本次公告所涉及的貨品號列範圍,詳見經濟部111年11月18日公告。
林務局進一步說明,為核發同意文件,農委會已訂有「特定林產品出口同意文件核發要點」,可至網站查詢。一般旅客攜帶出境規範如下。如果需要進一步瞭解這次公告管制項目、對應的管制措施、輸出程序,以及同意文件申請與核發流程,可向特定林產品出口同意文件核發服務窗口諮詢。
責任編輯/陳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