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宣布退選,竟然還能當選! 花蓮富里鄉的鄉長當選人張容榕因家庭因素,在選前宣布退選,甚至遷出了戶籍,由於支持者持續催票,讓她順利當選。但這樣的結果是否有效呢?花蓮縣選委會表示,選罷法沒有退選機制,登記了就是參選,因此張容榕就是合格當選人,若逾期未宣誓就職,將重選鄉長。

候選人10月退選遷戶籍 支持者續催票反當選

花蓮富里鄉鄉長選舉出現奇特結果,自行宣布退選的候選人當選鄉長!無黨籍的張容榕投入鄉長選戰,但10月3日以家庭因素為由退選,甚至遷出戶籍,沒想到支持者持續催票,最後竟然當選。

鄉民議論紛紛,「退選怎麼又出來選,又她當選」、「說人還在國外,沒回來啊」、「又不認識她,也沒有看過她的臉,為什麼那麼多人投給她」。

法規無退選機制!選委會:合法登記不可撤回

只是退選卻當選,是否有效,地方選委會給答案。花蓮縣選委會總幹事李葳指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其實有規定,如果你依法合法登記之後,那是不可以宣布撤回你的登記,獲得人民的肯定當選的話,那當然是有效。」

選罷法中沒有退選機制,所以是有效當選,戶籍遷出也沒關係,依法當選人戶籍遷出超過4個月,才需要補選,或者3個月內未宣誓就職,才會視為辭職。

當選人聯繫不上! 若3個月未宣誓就職將補選

看似依法有據,但頭痛的是,後援會聯絡不上當選人。張容榕後援會代表姜守危坦言,「我們一直沒有辦法聯繫得上,包括我們會長也沒辦法聯繫上她。」

明明退選,卻意外當選,未來富里鄉該由誰為民服務,就看當選人如何決定。

花蓮/陳勁曄、蔡昀彤、甘而棣 責任編輯/朱怡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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