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虎豹潭意外釀6死。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去年10月虎豹潭意外釀6死。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去年10月,新北虎豹潭溪水暴漲釀6死悲劇,帶隊的蘇姓女領隊被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基隆地院今(17)天宣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回顧事件原由,去年10月16日天大地方自然公司舉辦大方自然體驗營,共有28名學生及家長參加,因當天天氣不佳,行程改至虎豹潭步道進行生態導覽,但下午4點多回程途中遇上溪水暴漲,一行人通過梳子壩時,有2名大人、4名小孩被沖走,6人尋獲時已溺水死亡。

基隆地院發布新聞稿說明,當天下午4點左右,已見雨勢磅礡、步道多處積水,甚至到了隊員需要彼此協助涉水而過的程度,蘇姓領隊經常帶隊至虎豹潭步道,應該知道山區暴雨路況及視線均不佳,當時又沒有不能注意的情勢。

雖然後來蘇姓領隊與參與人員一同決定折返,但領隊卻未於討論時明確指示折返路線,且她明知道還有另一條無須通過河床砌石階梯的安全路線可走;返程途中,雖然有以口頭方式,告知隊員「不要通過河床間砌石階梯」的訊息,但無法明確且順利傳達予每一參與人員,過程中她也沒有在隊伍前方導引路線,防止參與人員貿然橫越河床。

法院審理時,蘇姓領隊坦承犯行,已先給付被害6人,共計600萬元的賠償金,告訴人也同意給予減刑,可知蔡姓領隊被告犯後態度良好,已知悔悟,最終依過失致人死罪,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

責任編輯/陳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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