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大選投票日將至,中選會表示「依法可出門就可以投票」。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11/26大選投票日將至,中選會表示「依法可出門就可以投票」。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對於各界關切11月26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防疫規範及選務防疫措施,中選會今(11)日表示,COVID-19疫情發生3年期間以來,感謝國人對於防疫規範及選務防疫措施的配合,使近年各項選務工作得以順利進行。11月26日投票日當天,仍請國人遵守選務防疫措施,尚未解除隔離之確診者也請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辦理。

中選會說明,11月26日投票日,尚未解除隔離之確診者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不得外出一節,該會仍將聯繫地方政府加強宣導,並請選舉人、投票權人配合。至選舉人名冊、投票權人名冊係依法辦理,並不會有任何差別待遇,故選舉人、投票權人只要符合法定資格,依法有投票權;而疫情指揮中心、各地政府衛生局並不會事先給選務機關或各投票所確診者名單,選務機關或各投票所也不會就確診者名單予以勾稽,但仍請國人遵守傳染病防治法與公職選罷法相關規定,以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的健康權利。

中選會進一步表示,選舉人名冊、投票權人名冊之選舉人、投票權人依法有投票權,可依法出門就可以投票,也請出門投票之選舉人、投票權人配合選務工作人員量測額溫,進行手部消毒,並保持社交距離,如有發燒症狀的選舉人、投票權人則由選務工作人員引導走防疫動線至防疫專用遮屏進行圈票及投票。

最後,中選會也特別說明,在投開票所現場如有民眾檢舉選舉人、投票權人為尚未解除隔離之確診者,因投開票所並未有確診者名冊,民眾可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檢舉,而由衛生主管機關依法處理,至投開票所現場並不受理檢舉案件,也請國人配合勿干擾、妨害或擾亂投票,以免觸法。

責任編輯/林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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