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回覆表示,勞工若因此次塞車遲到,雇主不能扣全勤、視為曠職等不利待遇。圖/翻攝自wiki@Solomon203
勞動部回覆表示,勞工若因此次塞車遲到,雇主不能扣全勤、視為曠職等不利待遇。圖/翻攝自wiki@Solomon203

國道一號南向10K汐止路段,昨(2)日晚間土石邊坡二度坍方,災情擴大,自昨日晚間7點50分,五堵至汐止主線全線封閉,往台北的國道路線只剩國道3號,造成大塞車。交通部今(3)日表示,國道發生塞車情形是天然災害所致,勞工如果遲到,雇主可以不給薪,但不能扣全勤、視為曠職等不利待遇。

立委蔡適應今早向交通部反映,要求應當研議因通勤,造成勞工發生上班遲到等問題研議對策,勞動部回覆表示,對於勞工有因此上班遲到有統一處理方式,並認定汐止國道走山事故是「天然災害所致」。

勞動部表示,依「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勞工若因此上班遲到,雇主不得視為曠職、遲到、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其他不利之處分。至於未提供勞務之時段,工資可由勞資雙方協議。

勞動部指出,勞工發生上述遲到情形,可以向雇主說明,若是搭乘火車、客運等大眾運輸者,可以索取誤點證明向雇主說明;另外,若有其他資料可以佐證,如行車紀錄、照片等資料,可以一併提供給雇主。勞工和雇主經過內部溝通若發生爭議,可以洽詢當地勞工局協助處理。

責任編輯/王馨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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