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允恭桃色風波 法院二審改判撤職停止任用3年
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任職高雄市新聞局長時的桃色風波,懲戒法院一審,認定丁允恭只有行為放蕩、輕率,無性騷擾,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監察院不服上訴後,懲戒法院二審辯論終結,下午做出最終判決,丁允恭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
責任編輯/陳盈真
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任職高雄市新聞局長時的桃色風波,懲戒法院一審,認定丁允恭只有行為放蕩、輕率,無性騷擾,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監察院不服上訴後,懲戒法院二審辯論終結,下午做出最終判決,丁允恭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
責任編輯/陳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