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一審遭判2年10個月 高嘉瑜一度哽咽:判決過輕無法接受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去年遭到前男友林秉樞施暴、拍攝不雅照,今年1月林秉樞被檢方依傷害、強制、恐嚇、意圖散布而持有猥褻影像等8項罪嫌起訴,今(30)日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林秉樞2年10個月。針對判決結果,高嘉瑜批評,這樣的刑度等於輕判,尤其私行拘禁部分被判無罪,對她而言是非常大的傷害,她無法接受判決結果,一定會請檢察官上訴。

高嘉瑜在判決結果宣布後召開記者會,她指出,當初檢察官求刑3年,今天法院卻判2年2個月、只有囚禁8個月,最嚴重的私行拘禁無罪,對她而言是非常大的傷害,她會請檢察官上訴。

高嘉瑜痛批,審理過程中林秉樞用很多狡詐的方式脫罪,用盡各種方式極盡羞辱她,甚至持續撒謊、從不認罪、試圖卸責、在法庭上捏造事實、以精神疾病為藉口等理由脫罪,「種種過程對我來講是身心受創,也處於恐懼當中」,但現在的判決完全沒有讓林秉樞得到應有的懲罰,且林秉樞所犯的罪刑絕對不僅止於此。

高嘉瑜直言,林秉樞種種行徑凸顯他毫無悔意,法院應該要考量這些卑劣行為,應該要求處最重的刑度,現在的刑度難以服眾,高嘉瑜強調,一定會請檢察官上訴,尤其檢察官求刑3年的刑度中,最重的是私行拘禁,求刑1年6個月,這部分法官完全視而不見,導致林秉樞刑期只有2年2個月,判囚的只有傷害等8個月,對林秉樞來講等於輕判,她完全無法接受判決結果。

高嘉瑜還原遭囚禁的經過,一度哽咽語塞,她表示,當時自己被打到腦震盪,手機在林秉樞的手上、被迫不能穿衣服,「在這種情況之下要如何逃出飯店?那我身為公眾人物,大家都知道在這種情況下,我所面對的會是什麼」,整個過程中她完全被控制行動自由,審理時她有告知法官,在被囚禁的隔天立法院有甲級動員,黨團要求所有人要出席早上的會議,但她無法到現場,即便向林秉樞哀求讓她到立法院也沒用,「這些事實都有在法庭上讓法官知道,我很遺憾,法官認為我沒有求救就不算私行拘禁,我難以接受這樣的理由」。

高嘉瑜也提到,受到林秉樞傷害的女性不是只有她一人,還有其他10多位女性,包含大學教學、名人、法界人士、弱勢的單親媽媽,這些女性受的傷害比她嚴重,卻沒有一個人能出面指控,因為怕被報復、成為媒體的焦點,她的提告只是冰山一角,雖然自己只是其中一位受害者,但身為民意代表、公眾人物,她必須挺身而出、責無旁貸,讓大家知道林秉樞的真面目,也希望不要再有下一位受害者。

「我知道自己所受到的暴力和黑暗只是冰山一角,社會上還有很多比我更弱勢的受害者,我必須要有勇氣面對這一切,讓其他受害者也能夠站出來,希望今天發生在我身上的這一切,不要發生在別人身上」高嘉瑜強調,未來她會努力透過修法及各種方式去保護被害人,也會繼續堅持在法律上爭取應有的權益。


高嘉瑜直言,無法接受判決結果。圖/台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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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林湘芸